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设立于1995年9月28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自设立以来,北仲已迅速成长为在国内享有广泛声誉、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
工作职责:
为网络公司、生产制造、货物买卖、投资、私募、股权、并购、重组、国际国内贸易、金融、融资、矿产能源、建筑工程等高端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受理与承办。
在工作期间已经参与办理了500多件高端商事经济合同案件(案件类型包括生产制造、货物买卖、投资、私募、股权、并购、重组、国际国内贸易、金融、融资、矿产能源、建筑工程等高端商事经济合同),审查了发生纠纷的500余份合同、协议,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前景受限。
综合评价
清华大学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有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和律师从业背景,具有20余年法律学习和法务工作经验;
2005年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001年取得了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
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法务专业和管理工作经验;
善于组织制定、完善法务管理制度和法务业务操作流程;
具有丰富的投资、并购、兼并、融资法务工作经验;
精通合同和重大公文函件审核、修订及风险管控,熟悉和掌握业务合同中的风险控制点,精通相关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组织、指导、管理和代理实践经验,精通企业诉讼、仲裁中的相关法律知识;
熟悉公司法务工作流程,清楚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对企业风控流程和内控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维护具有丰富的经验;
具有很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具有很强的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工作细致、认真、严谨,做事讲究团队合作,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和工作激情;
性格外向,豁达开朗,生活态度积极,遇事沉着冷静,处事考虑周全,善于与人沟通和协调,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
对经营中的各类问题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