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端:主导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并拟定、或审核外聘律师草拟的股权投资法律文
件(中英文),确定协议核心商务与风控条款,同时列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出具对拟
投项目法律意见,并协助完成项目交割;主导基金已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含退出)法
律工作,包括实现业绩对赌补偿、股权回购权和优先转让权等以维护基金权益。
私募基金端:负责基金募集设立法务与合规,参与和基金投资人方面关于出资、利益分
配等方面的谈判,及应对有限合伙人对于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审定合伙协议、单边
合作协议等基金法律文件。
主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多起,含业绩对赌补偿、股权回购等基于投资协议与股东协议
的诉讼/仲裁,以及就基金团队人事管理争议谈判与和解等。为解决法律纠纷制定应对
策略及诉讼/仲裁方案,并对接、监督外聘律师工作。
协同外聘律师,为公司直投项目的海外IPO设计上市模式、红筹架构、VIE等海外控制
架构以及股权重组方案。
负责基金业协会Ambers系统平台上基金管理人及在管基金的信息披露合规,跟踪私募
基金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监管机构监管政策变化,关注监管机构窗口指导意见并确保
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开展的合规性。